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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为民,李总理又放大招啦!

发布:2017-04-28 10:25,更新:2010-01-01 00:00

 导读:4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深化税制改革、加大减税力度,不断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力,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在当前国内外环境错综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的形势下,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活力和创新动力,巩固经济稳中向好势头、促进结构升级。

 

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减税措施,颁布新的减税政策,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

 

 政策的减税措施主要内容:

在一季度已出台降费2000亿元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六大减税举措,主要包括:再度加大了对科技型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政策倾斜,再加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前4个月翘尾减收,预计再减税3800亿元。

 

一、增值税税率从四档简并为三档,增值税税率13%并入11%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10.660, -0.03,-0.28%)、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税率有17%、13%、11%和6%四档,增值税税率档次过多,不利于营造简洁透明、公平的税收环境。

 

目前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货物范围包括农业产品、动物类初级产品、自来水、暖气等,目前这些大部分属于普通居民生产生活的必需品的增值税税率都有可能降为11%,具体情况还需要财税部门后续发文进行明确。如若以上产品税率确定为降至11%,这对企业,老百姓的都能带来不小的益处。

 

二、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三、是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意味着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四、针对初创科技企业融资难,风险高现状开展政策优惠的试点

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从今年1月1日起,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

 

自今年7月1日起,将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投资主体由公司制和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扩大到个人投资者。政策生效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也可享受前述优惠。

 

五、商业健康保险抵扣个税政策扩展全国

今年7月1日起,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将从31个城市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Zui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六、将2016年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

包括:

1.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按规定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企业)所得税等。

 

3.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将这一优惠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合法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

文章来源:高顿财务顾问(www.gaodunta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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