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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企业“走出去”的税收问题怎么解决?

发布:2017-05-17 18:01,更新:2010-01-01 00:00

一带一路”是近日的时事热点问题,从2013年习主席开始提出“一路一带”的合作倡议,在“一带一路”倡议落地的三年多里,中国税务部门立足当前,与各缔约国共同签署税收协定,形成全球协定网络,努力消除境外投资重复征税问题;


注重统筹性和长远性思维,为缔约双方跨境纳税人提供可靠预期,妥善解决“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涉税争议,让“走出去”企业行稳致远,为加快国际税收合作、促进共享共赢注入了税收力量。


覆盖106个国家和地区形成全球协定网络


据商务部统计,2016年中国企业直接投资“一带一路”相关国家53个,投资金额达145.3亿美元。尽管对外直接投资势头良好,仍有企业在境外的生产、经营中遭遇各种阻力,比如在东道国易受到税收歧视或不公平待遇,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没有享受到,发生涉税争议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等。


如何让企业顺利“走出去”,稳健“走下去”,成了摆在中国“走出去”企业和中国税务部门面前的共同课题。作为国家间税收合作的法律基础,税收协定在协调处理跨境税收问题、为企业避免双重征税、保障中国“走出去”企业和来华投资企业双向利益、解决涉税争议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2017年4月底,我国已与106个国家和地区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安排和协议,其中属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有54个,形成了全球范围内的税收协定网络,覆盖了中国主要对外投资目的地。

  

化解重复征税让企业走出国门轻装上阵


为化解重复征税,落实税收协定公平待遇,确保“走出去”企业能享受税收优惠,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已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用足用好国际税收协定,助力“走出去”企业轻装上阵。

  

落实协定为境外投资提供可靠预期


一个稳定、明确的税收政策和透明、公平的税收环境,是跨境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税收问题。税收协定的签署,为缔约双方跨境纳税人提供可靠的税收预期。 而通过对税收协定的应用,为企业明确征税税率、东道国对利润的征税门槛、母国抵免规定和跨境涉税争议解决方法,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税收的确定性,纳税人只需执行税收协定规定的内容,不必担心东道国的税收制度是否改变,走出去的企业心里会有底,企业才能更好的稳定发展。


解决涉税争议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随着我国对外投资的增长,投资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各类涉税分歧和争议也不断增加,税务总局充分利用税收协定项下的双边协商机制,积极帮助纳税人解决涉税争议,为“走出去”纳税人和“一带一路”重大项目有效降低税收成本。2013年以来,共开展双边协商181例,消除国际重复征税132亿元。

  

“希望越来越多的‘走出去’企业能够增强利用税收协定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把更多的情况及时反映给我们。对于企业在当地遇到的涉税争议问题,积极运用税收协定项下的相互协商机制,与对方税务主管当局协商。”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蒙玉英说。

  

双边税收协定对企业积极作用具有双向性,不仅保障了中国“走出去”企业在境外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引进来”的境外投资者在中国的税收权益。仅2016年,中国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协定为来华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减免税收280亿元,并通过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质的纳税服务,提高了外国企业来华投资的积极性。


为配合“一带一路”倡议在更大范围推进,中国税务部门将继续用好税收协定,为跨境纳税人提供保障和支持。蒙玉英表示,“我们将根据形势变化和企业遇到的新情况继续谈签、修订税收协定,认真执行税收协定。在境外,推动国外税务主管当局为中国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提供便利;在国内,落实好税收协定规定,维护‘引进来’企业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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